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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孟津县实施七项制度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工资顺利支付 |
| 作者:云淡风轻 来源:孟津信息港
更新时间:2007-10-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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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是设立专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机构,明确专人负责防范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。二是要求各建筑企业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,建筑企业对其它方式使用的农民工必须逐一签订劳动合同,所有合同明确规定工资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内容。三是要求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或月结季清并依法用货币方式支付,不能做到按月发放工资的,必须按月结清农民工劳动工作量。四是建筑企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标准、发放方式及发放程序必须以公开形式告知农民工,并留存告知记录,进行存档备查。五是要求建筑企业将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本人手中,不得直接发给分包队伍包工头,建筑企业按月制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格并经农民工、劳务队伍负责人、包分单位、总包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县建设局存档备查。六是要求各施工现场按规定在显著位置公布市、县以及企业清欠机构投诉举报电话和农民工维权须知。七是储备一定数量的农民工工资预备金,专项用于解决突发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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