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10月12日电 打着“艺术”招牌,指使数名年轻女子大跳“脱衣舞”,以招揽观众,增加门票收入。11日,临汾市尧都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涉案被告人谢向前犯组织淫秽表演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并处罚金10000元。 今年30岁的谢向前系河南省孟津县小浪底镇人。三年前,一直在家务农的他自筹资金组建起一支演出队伍,起名“神龙艺术团”,与妻子李某带着十余人开始了走南闯北的演出生涯,主要在集市或庙会上从事一些杂技、魔术类节目的表演。可由于经验不足,加之演技欠佳,每到一处都观者寥寥,生意很不景气,令夫妻二人大伤脑筋。为改变这种尴尬局面,2005年12月,夫妻俩一商量,作出了一个惊人举动,“招些年轻女子跳脱衣舞”。其后,夫妻俩夫唱妇随,招兵买马,先后在老家和演出地招聘了数名年轻貌美的女子加盟,并辗转于陕西、宁夏、安徽、内蒙古等地的集市或庙会,上演了一幕幕极其庸俗的艳舞,“经济效益”也大为改观。 2006年10月16日,谢向前带着全团人马从吕梁老区的柳林县来到临汾,先在尧都区土门镇,后到洪洞县万安镇,赶了两个庙会后又马不停蹄地前往尧都区魏村镇南庄村进行演出。11月14日晚7时许,伴随着强劲刺耳的音乐声演出开始,身着“三点式”衣装的几名女子依次登台亮相,她们时而摇摆、时而蹦跳、时而蹲坐,起劲地舞动着,毫无顾忌地做着各种下流动作来吸引观众的眼球。不一会儿,大棚入口处的人越聚越多,台上表演者见此情景亦愈发疯狂,身上仅有的两块遮羞布被悄然脱去,动作也随之更加不堪入目,“开放”程度达到极至,令在场的观众瞠目结舌……赤裸裸的表演使当地百姓极为愤慨,纷纷向有关部门举报,立即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重视,迅速组织警力于当晚9时许对“神龙艺术团”进行了查处,一人被刑拘,三人受到治安拘留和罚款。而作为组织者的谢向前在闻风而逃四个月后也落入法网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谢向前以牟利为目的,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,在社会上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,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。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,且家属能积极交纳罚金,确有悔罪表现,依法应予以从轻处罚。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五条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。 (来源:山西青年报;杨海 侯成丽) |